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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聚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1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134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50.0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1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450.05
合计 710,000,450.0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450.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4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6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00元。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450.05 1.41% 10,000,450.05 1.41% 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450.05 1.41% 10,000,450.05 1.41% 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的时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