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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9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10
四、投资者开户.............................................................................................................................12
五、场内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13
六、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14
七、场外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17
八、清算与交割.............................................................................................................................17
九、退款事项.................................................................................................................................17
十、基金的验资与备案.................................................................................................................18
十一、发售费用.............................................................................................................................18
十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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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大成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12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 3 年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3 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大成科
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其中,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2019 年 6 月 24 日,
投资人可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
售。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
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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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本基金的最
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在募集期内,若预计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将进行比例配售。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
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7、如果募集期限届满,单一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管理人
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其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低于 50%,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返还相应款项。
8、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
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各销
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
机构(网上直销系统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9、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超过 1,000 元的须是 1 元的整数倍。
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10、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
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
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场
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经有
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
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场外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场内提
交的认购申报,在当日接受认购申报的时段内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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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
情况,请阅读《大成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dcfund.com.cn)。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6、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7、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通
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代销机构的客
服电话进行咨询。
20、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21、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
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投资面临科创板市场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
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 A 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
可能在特地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不能正常成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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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风险:科创板执行比 A 股其他板块更严格的退市标准,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
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投资集中度风险: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及业
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
起基金净值波动。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战略配售,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由此
产生的投资风险和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
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
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投资者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22、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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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大成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大成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大成
基金代码:501079
(三)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 3 年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3 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大成科
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在募集期内,
若预计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本基金将进行比例配售。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
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募集期内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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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
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10 亿
元,则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
(2)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次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
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10 亿
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
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未超过募集上限,则对所有
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
过募集上限,则以“末日比例配售”方式进行规模控制,即对最后一个发售日之前提交的有
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而对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
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则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 亿-募集期内认购末日前有效认购总金额)/认购末日有效
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有效认购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
认购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采用截尾方式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
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
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
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
认金额单独计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
日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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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限制。
(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深圳投资理财中心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
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份额发售公告“十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部分。
2、场内销售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十)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将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场外发
售期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止,场内发售期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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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
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以同一基金份额认购代码,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其中,场外发售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其自身柜台或者其
他交易系统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场内发售是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办理场内发售。
2、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本基金场内场外认购均
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3、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投资人的上海证券账户下。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其中,上海
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 T+2 日到原认购网点
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5、认购限额: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场外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
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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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且认购金额必须为 1 元的整数倍。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用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200 万 1.00%
200 万≤M<500 万 0.60%
500 万≤M 1000 元/笔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
的各项费用。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
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三)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场内认购均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场外认购份额和利息转份额的计算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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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50/1.00=98,864.23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8,864.23 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份额和利息转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份。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
分舍去归基金资产。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按
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剩余金额退还投资者。剩余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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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场内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利息折算所得份额=50/1.00=50 份
认购份额=98,814.23/1.00+50/1.00=98,864.23 份
因场内认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人认购所得份额为 98,864 份,整数位后小数部
分的认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人。
退款金额=0.23 元,故返还给投资人的金额为 0.23 元。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场内认购本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 98,864 份基金份额,收到退还金额 0.23 元。
四、投资者开户
(一)场外账户的开立
1、账户使用说明
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
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使用账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
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2)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
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处办理上海开放式
基金账户登记手续;
(3)已有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
要重新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上
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4)尚无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
接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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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手续。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
的具体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
本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
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
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二)场内账户的开立
1、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其中,上海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无须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请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各
开户代理机构网点的说明。
五、场内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业务办理时间:受理场内认购的时间:2019 年6月24日9:30-11:30和 13:00-15:00。
(二)开户及认购手续
1、投资人应开立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投资人应在场内销售机构的业务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
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人开立资金账户的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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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六、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首次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
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
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已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
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业
务)。
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
请表及相关资料。有意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请依照网上交易规则自
助完成交易,不详之处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
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
由直销网点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最新办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预留印鉴(签名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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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开户,则需要提供:
① 代办人最新办理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授受双方亲临投资理财中心签立或经过公证);
③ 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代理人签
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法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正、副本原件(或经发证机关盖章确认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及复印件;
2)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境内法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法人提供);
6)QFII 资格证书(QFII 提供);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境内法人提供);
8)境外法人董事会、董事或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
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QFII 提供);
9)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0)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如保险或理财产品开立的基金账户户名与托管银行开立
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需由托管行出具托管账户证明书,证明该银行账户为该产品的托管
专用账户);
11)理财产品应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对该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备案证明或产品的成立公
告;
12)依法成立的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证明开户办理机构具有代表理财产
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议、资产管理协议、理财
产品说明书等)之首、末页及相关条款复印件;
13)资产委托人如依据相关协议内容授权资产保管人(托管银行)和资产受托人(资产
管理人)分别办理账户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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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在填写完整的本申请表左下方空白处加盖公章;
16)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选择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
但需保证所填写的电子文档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6)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 2 个工作日到直销网点
进行确认查询。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事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
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811289006810001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营业部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
行
8110301413400007388 深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
行
4000020129200457739 深圳
(3)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
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手续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三)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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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场外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以外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代销机构处开
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有关说明。
八、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归集在本公司于商业银行开立的认购专户
中。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九、退款事项
(一)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
定的银行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募集失败的处理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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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十一、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十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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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3、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4、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第 20 页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人代表:金煜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95594
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第 21 页
客服电话: 96528(宁波、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
962528(北京、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电话:021-61899999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www.shrcb.com
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林柳阳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第 22 页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客服热线:4006662288
联系人:周俊
网址:www.jhzq.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第 23 页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第 24 页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 95525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第 25 页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第 26 页
网址:www.longone.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2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 27 页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服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第 28 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2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第 29 页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3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联系人: 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3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 30 页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3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F
法人代表:刘学民
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客服电话:400-188-3888
联系人:李琳
电话:0755-82707857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3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第 31 页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www.zszq.com
3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人代表:徐刚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0752-2119391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9、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人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联系人:刘文涛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网址:http://www.hx818.com
4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电话: 010-86499427 13051859661
传真:0755-23947482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http://www.lczq.com/
第 32 页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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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黄祎
联系人: 徐亚丹
联系电话: 021-50712782
传真: 021-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第 34 页
4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4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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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5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931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5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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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地址 www.5ifund.com
5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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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5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https://www.jfz.com/
第 38 页
6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6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编:200335
第 39 页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6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法人代表:张旭阳
公告联系人:杨琳
公告电话:010-61952702
公告传真:010-61951007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5、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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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