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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合胶东经济圈中高等级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合胶东经济圈中高等级信用债一年定开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162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合胶东经
济圈中高等级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合
胶东经济圈中高等级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2]132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7日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2年12月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909,996,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909,996,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
合计909,996,000.00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
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1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单
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2年12月8日
注:(1)按照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资金类别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
资金
10,000,000.00 1.10% 10,000,000.00 1.10%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其他- - - - -
合计10,000,000.00 1.10% 10,000,000.00 1.10%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ao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满1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依此类推。如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一年后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该对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