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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1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 基金代码 166014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6014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B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6015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747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D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2748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货币E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223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东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月5日
基金经理 管志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力争基金资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短期融资券;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6、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 7、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8、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9、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增加份额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注:基金增加份额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注:基金增加份额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申购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申购费
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申购费
本基金D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D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申购费
本基金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E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中欧货币A 0.25%
中欧货币B 0.01%
中欧货币C 0.25%
中欧货币D 0.01%
中欧货币E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曲线形变风险,6、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管理风险;
-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货币市
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
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交易量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