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016345
基金简称A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A 基金代码A 016345
基金简称C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C 基金代码C 016346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9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张云凯 2024年05月15日 2017年08月01日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成长性行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一)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资本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本基金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判断经济周期与趋势,并据此主动判断市场方向,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衰退末期、复苏和繁荣周期阶段,积极增加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宏观经济衰退阶段,适度降低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性行业,成长性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是从行业的生命周期来看,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成熟成长期的行业,处于这两个阶段的行业增长率快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超出市场平均水平,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性很高;二是短期内处于复苏景气阶段的行业,部分行业虽然从长期来看并不处于成长阶段,但由于经济周期波动、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仍存在阶段性景气复苏的可能性,从较长时间来看,投资于此类行业的收益率水平往往趋于市场平均值,但若能够准确预计行业的阶段性复苏,则有可能抓住行业阶段性成长的机会。基金管理人将在申万一级行业分类基础上,以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行业的成长性,精选成长性较高的行业。 (三)债券投资策略 包括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和可交债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基本面因素,并且结合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结果,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辅以量化模型分析,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300万 1.20%
3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5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2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公证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1.68%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2.18%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
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
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通过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科创板股票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股票退市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
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
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
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
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在面临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
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交易机制相关
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
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
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2、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操作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
现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同》。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长安基金官方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
打客服电话:400-820-9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