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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创新成长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创新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016577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创新成长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6577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2-1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2-1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伟然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1-1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成长价值投资理念,精选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备持续
投资目标 成长性、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上市公司
成长和盈利增长,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投资范围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依托于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体
系,对股票、债券、商品、房地产、现金等主要大类资产的表现进行
预测,进而确定本基金对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
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体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宏
观发展政策驱动力、宏观经济驱动力、宏观价格驱动力、流动性政策
驱动力、资产主体经营驱动力、市场参与度驱动力和境外因素驱动力
七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力求取得中
长期的绝对和相对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立足于对产业及公司的深入研究,着眼于上市公司的创新性和
成长性,专注于挖掘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成长空间和长期
成长价值的上市公司投资机会。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从行业和公司两个层面着手,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
合,全面深入地考量行业发展的状况、前景与格局,以及公司的治理、
业务管理、经营表现与展望,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判,
精选出具有创新性、成长性且估值合理或被低估的上市公司,结合跨
行业比较与市场策略观点,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定性分析
行业层面,分析技术趋势、成长空间及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不同阶
段的产业特点,筛选并挖掘投资机会;分析行业的竞争壁垒、竞争格
局和关键竞争要素,作为个股分析的依据;分析产业链的经营环境及
主要投资策略
上下游的价值分配,判断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
公司层面,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考察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以及核
心管理团队的经历、能力、稳定性与利益一致性;在竞争力方面,主
要考察公司的业务模式、发展理念和战略规划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及是否可持续,是否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以及上下游议价能力的强弱;
在经营管理方面,主要考察公司的组织体系、公司文化、团队执行力,
及研发、销售、管理的经营表现;在创新性与成长性方面,主要考察
技术迭代与应用、主营业务增长、业务领域拓展的状况与潜力。
(2)定量分析
行业层面,将行业渗透率、产业规模预测、增长率及其预测作为主要
的成长性指标;将行业集中度、产能(或产能规划)占比、技术路线
占比(或其预测值)作为主要的竞争格局指标;将行业平均利润率、
平均ROE/ROIC作为主要的行业议价能力与盈利能力指标。
公司层面,将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其变化、管理层及员工持股比例、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其变化作为主要的公司治理指标;将
利润率、ROE/ROIC或其未来的弹性预测作为主要的盈利能力指标;将
收入和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及其展望、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占比、专利
及学术成果数量、产品管线统计、CAPEX支出、人员招聘计划作为主要
的创新性与成长性指标;将客户或经销商数量及客单价、客户留存率/
转化率,以及团队人员流失率等作为主要的销售与管理能力指标;将
现金流、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作为主要的经
营质量与财务质量指标。在估值分析方面,依据上市公司的发展阶段、
业务模式和经营特点,合理运用自由现金流贴现、市盈率、市销率、
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企业价值倍数等估值方法,并通过横向、
纵向的对比,判断合理的估值水平。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深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按照上述个股投资策略,
并考虑港股市场及相关上市公司的特点,精选具有创新性、成长性且
估值合理或被低估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
行。
(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五)金融衍
生工具投资策略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70%+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
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1.87% 其他资产
10.63%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7.50% 权益投资
注: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认购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7天 ≤ N
赎回费
30天 ≤ N
N ≥ 18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
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
营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满足流动性需求。但
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时,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因
此,国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
因此可能受到影响。(2)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
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
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
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4)
本基金存在港股通投资风险,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5)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6)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股指期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
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
途,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的方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
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者面临的损失总额可能超过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
追加的保证金,具有杠杆性风险。在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应当关注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
动、股票期权的价格波动和其他市场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8)《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9)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
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1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