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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9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2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2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4年12月2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转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4年12月2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转换转出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A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08 0165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投资 是 是
注:
1、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3个封闭期和2个期间开放期。
2、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第三个运作周期的第二个期间开放期。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2024年12月2日(含该日)至2024年12月6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在第三个运作周期的第二个期间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4年12月7日将进入第三个运作周期的第三个封闭期。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万元 0.12%
M≥1000万元 1000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万元 1.20%
M≥1000万元 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天数(N) 赎回费率
N<180日 2.00%
180日≤N<540日 0.50%
540日≤N<900日 0.25%
N≥900日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天数(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C类基金份额30日以上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5.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日常转换业务
7.1转换费率
在本次期间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7.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7.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1年3月25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开放期的有关申购、赎回和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