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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标的指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现将本基金参与以及未来因标的指数成分券和备选成份券调整可能参与投资的关联方同业存单情况披露如下: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上述同业存单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分券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