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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添财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9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添财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添财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0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0月1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0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A 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628 01662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注:目前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其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60日止(该日即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提出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除直销中心外,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和职业年金计划。养老金客户需在申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普通投资者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50% 0.05%
100万元≤M<500万元 0.20% 0.0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元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4.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4.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1.3具体转换费用的例子
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
例:某普通投资者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A类基金份额,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200×0.10%=12元
2)转换金额对应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8%,高于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5%,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2+0=1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添财60天持有债券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200-12)÷1.0500=11,417.14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添财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目前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