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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6656,C类:016657,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45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12月12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决定除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的部分销售机构(详见适用的销售机构)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3月10日提前至2022年12月15日,即本基金2022年12月15日当日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2022年12月16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请。
适用的销售机构具体如下: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