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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稳益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 年2 月1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2 月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码
016844
基金简称A 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A 基金代码A
016844
基金简称C 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C 基金代码C
016845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 -
基金类型偏债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陈若劲2002年12月30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优质证券进行中长期投资,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
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本基金
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
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若有)
-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若有)
-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红土创新稳益6 个月持有期混合A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A类基金份额认购
费(前收费)
M<100万0.60%
100万≤M<300万0.40%
300万≤M<500万0.20%
500万≤M 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申购
费(前收费)
M<100万0.80% -
100万≤M<300万0.60% -
300万≤M<500万0.40%
500万≤M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6 个月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
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注:投资人重复认/申购,须按每次认/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A 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费用由认/申购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红土创新稳益6 个月持有期混合C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6 个月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
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80%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20%
销售服务费A
- -
销售服务费C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30%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财产保
全费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
首先,流动性风险方面,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较高,且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在
特定的阶段对科创板的个股可能形成一致性预期,出现股票无法及时成交的情形;
其次,退市风险方面,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创板
上市公司将直接退市,没有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两方面程序,其面临退市风险更大,会给基
金资产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投资集中度风险方面,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
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波动将引
起基金净值波动。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
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
基金份额的风险。
3、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4、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
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
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
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6、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
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
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
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7、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
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
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
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
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
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
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
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
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
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
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
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
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
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8、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股东)本身。如果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
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提前赎回风险: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债
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
回,可能遭受损失。
9、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
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
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
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
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
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10、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
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
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
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
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
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9月18日证监许可【2022】
2197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
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