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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073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发起式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074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宋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股票,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清洁能源主题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分析研究,结合基本面、市面场、政策面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研判所处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以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根据清洁能源主题范畴选出备选股票池,并结合股票池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股票投资策略(个股投资策略、港股通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50%+恒生沪深港清洁能源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3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发起式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3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同时可以参与债券市场投资,因此股市、债市
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
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
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还存在发起式基金及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风险、融资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2、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