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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17079,A类简称: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C类代码:017080,C类简称: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C,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92号)准予注册,于2023年2月22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3月14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发售的募集截止日调整为2023年3月15日,通过各代销机构发售的募集期不变。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