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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2521 号批准,已于 2023 年 04 月 17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新能源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和《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
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3 年 07 月 14 日提前至 2023 年 07 月 07 日,即本基金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最后一个募集
日为 2023 年 07 月 07 日,2023 年 07 月 10 日(含当日)起本公司直销中心柜
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
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
检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7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