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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发起式(QDII)
017144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2023年5月23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华 宝 海 外 新 能 源 汽 车 股 票 发 起 式
(QDII)A
017144
华 宝 海 外 新 能 源 汽 车 股 票 发 起 式
(QDII)C
017145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类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2】2487号
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19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23日
1822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
票发起式(QDII)A
10,771,488.27
181.94
10,771,488.27
181.94
10,771,670.21
9,900,000.00
91.9078%
1.00
0.0000%
是
2023年5月23日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
票发起式(QDII)C
2,103,094.96
187.08
2,103,094.96
187.08
2,103,282.04
100,000.00
4.7545%
1,000.00
0.0475%
合计
12,874,583.23
369.02
12,874,583.23
369.02
12,874,952.25
10,000,000.00
77.6702%
1,001.00
0.0078%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基金份额类别,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