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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宁安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宁安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7456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宁安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456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1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徐华婧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8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资产,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行权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计算其剩余期限。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以下主要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一)资产配置策略 (二)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4、骑乘策略 5、息差放大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 7、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四)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0万≤M<100万 0.2%
100万≤M<500万 0.1%
M≥500万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0万≤M<100万 0.2%
100万≤M<500万 0.1%
M≥500万 1,000元/笔
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30天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
托管费 0.0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各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
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
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特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
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计算30天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含当日)之后,方可申请赎回业务。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
金份额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
内的各项风险。
4、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利率波动原因
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
风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等。
5、《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人
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
《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
调解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