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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2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新能源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017571(A类)、017572(C类))及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沪港深500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017557(A类)、017558(C类))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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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