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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全球芯片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全球芯片产业股票发起(QDII) 基金代码 017653
基金简称C 创金合信全球芯片产业股票发起(QDII)C 基金代码C 017654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无 境外托管人 中文名称:摩根大通银行
英文名称:JPMorgan & Chase Bank, N.A.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3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刘扬 2023年03月24日 2014年03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精选全球芯片产业相关证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境内融资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全球芯片产业主题的相关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全部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不同国家或地区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香港、台湾、新加坡、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
资,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上限均为95%。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评估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品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形成对大类资产预期收益及风险的判断,持续、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2、国别/地区配置策略:在进行国别/地区配置时,本基金可参考以下因素:(1)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国家或地区芯片行业投资价值的判断;(2)相关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因素,包括政治局势、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贸易差额、贸易结构、产业结构、利率走势、汇率走势、金融市场风险预期及大宗商品价格趋势和国际经济周期对经济的影响等;(3)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相对估值水平的判断。3、全球芯片产业主题的界定:本基金将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芯片相关产业链中的具备商业竞争力、可持续发展且能够创造更高社会价值、掌握核心技术并积极寻求突破的优质企业;掌握前沿技术的创新企业;以及承载产业转移的新兴市场优秀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更长期的回报。本基金所定义的全球芯片产业主题相关行业和公司包括如下两类:(1)芯片的基础研发及制造的相关产业。主要包括芯片的基础研发软件、设计、制造、封测、设备以及材料等相关产业链环节。行业主要涵盖半导体、电子、计算机、通信、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化工中的半导体材料等;(2)芯片的拓展应用相关产业。芯片作为高端工业的核心产品,并非直接投向消费市场,而需持续寻找、开发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此类拓展应用相关产业代表着技术应用升级的主要方向。涉及领域主要包括互联网、家用电器中与半导体相关产品或投资半导体相关产业的企业、以及汽车中与自研、生产汽车半导体相关产品或投资半导体相关产业的企业等。同时,本基金将对有关公司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界定标准。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调整界定范围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4、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1)行业配置策略。(2)公司选择策略。(3)组合构建与调整。(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5)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1)债券投资策略。(2)信用债投资策略。(3)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也通过翔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优秀的芯片领域偏股型基金进入组合。7、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1)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汇率动向,通过对各国/地区的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汇率走势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相关外汇研究机构的成果,研判主要汇率走势,并适度投资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
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以降低外汇风险。8、其他。
业绩比较基准 MSCI全球半导体与设备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60%+中证芯片产业指数收益率*3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50% 场外份额
N≥30天 0.00% 场外份额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5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4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产品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
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境外投资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境外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
些境外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境外投资
受到各个国家/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
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
在风险。此外,境外投资的成本、境外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A股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境外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化而出现价格波动。
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这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具
体而言,境外股票市场对于特定事件的反映各不相同;各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
均存在较大的区别;各国或地区有其独特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美国、
香港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使得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
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适当价格及时进行境外证券交易的风险,或基
金无法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起的风险。
(3)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
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
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
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4)汇率风险
由于本基金进行境外投资,而本基金的记账货币是人民币,因此在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
证券本身的收益/损失外,人民币的升值会给基金资产带来额外的损失,从而对基金净值和投资者收
益产生影响。
(5)衍生品风险
衍生品风险是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剧烈波动以及交易保证金变化而引起基
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6)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地区受到
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在所投资国家或地区中税制、外汇管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
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7)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波动从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的风险。
(8)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
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9)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
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是指受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多方面影响,
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基金投资此类证券可能导
致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10)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是指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
定差异,基金进行此类大宗交易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11)初级产品风险
初级产品风险是指以农业原材料、金属矿产品和石油等能源为代表的初级产品受供求关系影响
使其价格大幅波动,对相关行业及产业链、全球经济、区域通货膨胀等产生影响,从而从宏观和微
观方面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风险。
(12)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是指基金在证券借贷、融资、融券业务的费率、价格、交割等环
节存在非完全市场化因素的影响,基金进行此类业务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13)交易对手风险
交易对手风险是指境外证券投资由于通过例如经纪商进行交易境外证券或例如通过子基金基金
公司申赎交易子基金之交易对手,而交易对手可能破产、违约等引发的信用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的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
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
险,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港股通机制下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
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
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
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港股股价
波动可能比A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②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现
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况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
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
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
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
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④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
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4)港股通额度限制
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
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
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
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
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4、与投资境内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1)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1)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
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
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形下,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
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第三方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
①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
风险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
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②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该会员单
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交易场所
对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
失。
(2)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
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
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及各
类操作风险。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
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可能存在
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关政策变化出现
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等同
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更换存托人、
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
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更为复
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6、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业务。融资业务除了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
的市场风险外,融资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
其他风险等。
7、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芯片产业主题相关的股票,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芯片产业主题股票,因此本基金在获取芯片产业主题股票带
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芯片产业主题相关资产波动带来的风险。
(2)行业集中风险。与芯片产业主题相关的产业识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可能存在某段时期,
受益的产业和公司大多出自少数几个行业,使得该期间本基金面临所投资的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8、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会面临北交所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
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投资北交所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北交所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
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
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北交所个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停限制,第二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3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
他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
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持股分散度不足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
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北交所个股
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
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大,所以北交
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
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9、与投资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定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
策风险等。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
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
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
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
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
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出现高集
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
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
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这将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产生风险。
10、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存在着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11、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
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
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
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
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