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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4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自2004 年11 月26 日起至2004 年12 月24 日止(其中,中国银行各代销网点的销售截止日期为2004 年12 月17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 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等16 家机构接受本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6. 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浏览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相关内容。
7.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8. 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限制。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供的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本公司海富通精选基金或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的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发售期内本公司指定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10. 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1.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起点为1000 元人民币,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2.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3.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 年11 月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6.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咨询认购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005)
2.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5. 发售目标
本基金不设发售规模上限。
6. 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7. 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投资于如下的金融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8. 发售对象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 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全国453 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汕头、中山、珠海、潮州、河源、揭阳、茂名、梅州、清远、汕尾、韶关、阳江、湛江、云浮、肇庆、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宜昌、宜都、当阳、麻城、武穴、枣阳、老河口、大冶、钟祥、沙市、洪湖、石首、丹江口、赤壁、蒲圻、汉川、应城、安陆、广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淮阴、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宁波、奉化、余姚、慈溪、上海、深圳、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厦门、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天津、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巢湖、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绥芬河、双城、阿城、尚志、五常、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大安、敦化、珲春、图门、龙井、公主领、梅河口、集安、蛟河、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安、咸阳、兴平、榆林、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潭、贵溪、新余、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个旧、开远、丽江、成都、达州、绵阳、德阳、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郑州、许昌、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辽、拉萨、济南、沈阳、重庆、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宁、格尔木、兰州、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银。
(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访问公司网址: www.bank-of-china.com。
(2)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88 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大连、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琼山、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洛阳、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三亚、福清。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 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 个主要城市的90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 华泰证券
在以下7 个省、3 个直辖市的23 个城市34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6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5) 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 个城市133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统一咨询电话:020-87555888-875、8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gf.com.cn。
(6) 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19 个城市或地区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顺德、杭州、济南、南京、成都、西安、哈尔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南平、广州。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17989(福建省内),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7) 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在以下18 个城市25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重庆、成都、西安、南京、荆门、仙桃。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咨询电话:(021)6329135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z318.com.cn。
(8) 华夏证券
华夏证券在以下22 个省、市,69 个主要城市的122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咨询电话:010 - 65186758 、800-820-0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sc.com.cn。
(9) 大鹏证券
大鹏证券在以下20 个城市30 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北京、青岛、广州、南京、福州、长沙、重庆、成都、郑州、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厦门、齐齐哈尔。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咨询电话:0755-83520352 或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eagle.com。
(10)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在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咨询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1) 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16 个主要城市的39 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0755)25125666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2) 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19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全国统一客户咨询热线:400888811或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3) 东方证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 个城市的37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东方证券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14)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1 个城市的26 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福州、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哈尔滨、大连、天津、烟台、杭州、萧山、南京、义乌、长春、长沙。
国信证券客户咨询电话:8008108868 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国信证券网址:www.guosen.com.cn
(15) 中国银河证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1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银河证券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6) 中信万通证券
投资者可以在中信万通证券分布在以下10 个城市的29 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中信万通证券的各营业网点,或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咨询电话0532-5022026。
中信万通证券网址:www.zxwt.com.cn
10. 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37 楼
电话:021-68604999-628
传真:021-38780084
联系人:朱鸣
(2)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 万元(含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安排上门服务。
电话:021-68604999-628
传真:021-38780084
联系人:朱鸣
11. 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4 年11 月26 日起至2004 年12 月24 日止(其中,中国银行各代销网点的销售截止日期为2004 年12 月17 日)。
发售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200 人,下同),《基金合同》生效;若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3 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12.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
(2) 基金认购价格为份额面值,并免收认购手续费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 元,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详情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 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海通证券等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 中国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17 日9:30 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发售成功后才能确认。
(二) 交通银行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
(3) 认购基金。
3. 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 个人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 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 海通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 华泰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若为未成年人,则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
资金帐户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须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五) 国泰君安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 注意事项: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 华夏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如客户尚未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如客户已经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 注意事项:
客户可以于T+2 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七) 招商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开户申请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招商证券牛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 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4) 缴款方式
将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在招商证券开立的资金账户,招商证券将扣划相应款项。
(八) 兴业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兴业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证券的说明为准;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 长江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中午11:30—13:00 只接受电话委托。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长江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 联合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联合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联合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 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十一) 大鹏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大鹏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如由代理人代办,须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注:有效授权委托书指以下两种情况:(a)委托人与代理人同时到场,双方当面签署的《授权委托证明书》;(b)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如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以下涉及到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均同此义;)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大鹏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大鹏证券资金账户卡;
填写《大鹏证券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基金管理公司要求的其它资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大鹏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大鹏证券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大鹏证券资金账户卡;
基金管理公司要求的其它资料。
(十二) 广发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 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广发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广发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广发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广发证券认购需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广发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 注意事项:
(1) 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账户开户。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三) 东方证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东方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约》;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本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登记)申请书》;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本人基金帐户卡。
(4) 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每次追加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 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四) 国信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基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五) 中国银河证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投资者须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提出认购申请
(2) 个人投资者在银河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认购申请表。
(十六) 中信万通证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3.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资金账户卡。
5. 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十七)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8: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 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或士兵证,下同)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并提供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客户本人签名的开通相关交易方式(电话、传真)的协议书;
上海股东账户卡;(如有)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为结算方便快捷,请预留加入银联的银行卡账号。
(2)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3) 认购资金的划拨,并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44654-8180-118298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3. 注意事项
(1) 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 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投资者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海通证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8: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 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印鉴卡一式三份;
(7)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并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章;
(9) 开通相关交易方式(电话、传真)的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4. 认购资金的划拨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并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账户户名: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44654-8180-118298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5. 注意事项
(1) 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 投资者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3) 投资者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6. 预约上门服务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21-68904999-628 进行预约,本公司将安排提供上门服务。
(二) 中国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17 日9:00 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
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 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 +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发售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 交通银行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
(3) 认购基金。
3. 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 机构代码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 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5.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
6.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 海通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五) 华泰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为法人时)或负责人(机构投资者为非法人时)证明书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须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 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 国泰君安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 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提出认购申请。
(3) 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 华夏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如客户尚未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 如客户已经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3.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在T+2 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八) 招商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招商证券牛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招商证券牛卡。
3.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2) 投资者可于T+2 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3) 通过招商证券认购必须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由招商银行扣款。
(九) 兴业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营业部受理机构投资者设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应当核验申请人下列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
预留印鉴。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
手续。
3. 注意事项
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 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十) 长江证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 只接受电话委托,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长江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在T+2 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十一) 联合证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在联合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各基金的金额起点均为1000 元人民币。
(十二) 大鹏证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00 至16: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大鹏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大鹏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大鹏证券资金账户卡;
基金管理公司要求的其它资料。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大鹏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大鹏证券资金账户卡;
基金管理公司要求的其它资料。
5. 若有其它方面的需求以大鹏证券的相关说明为准
(十三) 广发证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9:00 至16: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
机构投资者由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 提出认购申请,存入足额认购资金机构投资者在广发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广发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凭证。投资者还可通过柜台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4.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四) 东方证券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东方同一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机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预留印鉴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机构基金帐户卡。
5. 注意事项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五) 国信证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预留印鉴。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六) 中国银河证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5. 注意事项
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银河证券开立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银河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七) 中信万通证券
2.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11 月26 日至2004 年12 月24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3.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金账户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
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资金账户卡。
6. 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营业部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营业部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五、清算与交割
1.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为准。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 若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37 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68604999
传真:021-38780146
联系人:易建军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二)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16
联系人:张导
银行网址:www.bank-of-china.com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37 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68604999
联系人: 朱鸣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05
联系人:王徽
公司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杜宇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4)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联系人:芮敏祺
(6)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41
联系人:曾兴华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9)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 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6362
联系人:甘露
(1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 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1)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 层
法定代表人: 徐卫国
电话: 0755-83520352,4008888999
联系人:张秋冰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 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 号20 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刘方
(14)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0833-2181
联系人:林建闽
(1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16)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路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2026
联系人:陈向东
(四)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824
联系人:任瑞新
(五)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 号建外SOHU A 座31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755-82125533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六)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 年1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