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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8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A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017 01801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32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62
份额级别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A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开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00,003,992.01 127,107.76 500,131,099.7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0.08 0.35 0.4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03,992.01 127,107.76 500,131,099.77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8 0.35 0.43
合计 500,003,992.09 127,108.11 500,131,100.20
其中: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 0 0 0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79.16 12,779.17 13,058.3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10.0538% 0.002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8月30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区间为0-1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10万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
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
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
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长度为三个月,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至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
日起(含该日),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度对应
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
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
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含该日)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
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
整,并提前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
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
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