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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8165
指数7天持有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
每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
期限制,最短持有期为7天。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
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
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第7天止的期间。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或在最短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开
始办理赎回业务后,在相应基金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
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献忠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8-01
注: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
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
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
投资目标
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以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
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投资范围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带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
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
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
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2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
用、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
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
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等。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
节,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深圳国际
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如发生下列情况,相应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
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