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代码 0182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5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6月30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6月3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6月3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6月30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7天,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金额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规定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4、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锁定期,不收取赎回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自2023年6月30日(含)起,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出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需符合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相关基金需已开通对应类型的转换业务。且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金额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可转换基金如下: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丰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医疗保健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丰睿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或相关业务公告。
6.2办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创投广场48楼红土创新基金
联系电话:0755-33062918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7.1.2场外代销机构
见《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