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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82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A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18233 01823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注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8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8月28日起
至2023年9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9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00
份额类别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
A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78,739.55 225,575,319.50 290,054,059.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
位:人民币元) 5,455.55 10,746.88 16,202.43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4,478,739.55 225,575,319.50 290,054,059.05
利息结转的份额 5,455.55 10,746.88 16,202.43
合计 64,484,195.10 225,586,066.38 290,070,261.48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198,620.72 200.05 198,820.7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1% 0.00% 0.0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9月26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