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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有混合发起
018250
契约型开放式
2023年5月23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保兴科睿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有混合发起A
018250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有混合发起C
018251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类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3】443号
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5月19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23日
501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
有混合发起A
111,947,608.19
20,790.46
111,947,608.19
20,790.46
111,968,398.65
10,001,666.83
8.9326%
-
372,753.15
0.3329%
是
2023年5月23日
华泰保兴科睿一年持
有混合发起C
184,552.69
70.03
184,552.69
70.03
184,622.72
0.00
0.00%
-
171,078.33
92.6637%
合计
112,132,160.88
20,860.49
112,132,160.88
20,860.49
112,153,021.37
10,001,666.83
8.9179%
-
543,831.48
0.4849%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至50万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持有份额总数
10,001,666.83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总份额比例
8.92%
发起份额总数
10,001,666.83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8.92%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
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
-
-
-
10,001,666.83
-
-
-
-
8.92%
-
-
-
-
10,001,666.83
-
-
-
-
8.92%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认购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3)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的第一个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