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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证监许可[2016]3004号文注册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6日通过金信基金直销渠道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各代销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7、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1.00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8、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9、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9日《证券日报》上的《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本基金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4、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077
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078
二、基金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发售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联系人: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址 :www.jxfunds.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jx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6日通过金信基金直销渠道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各代销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基金备案条件
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九、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3)/1.00=10,003.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可得到10,003.00份A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1.00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0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以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必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四、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于我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需客户本人亲临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所需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金信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2)转账凭证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407
全国联行行号:56780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5: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参阅《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了解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二、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9:30),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金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三、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的,具体办理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三、普通机构投资者开户或账户登记
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4、《金信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四、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计划等以产品名义开户或账户登记
1、如果为资产管理人申请开户或账户登记,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4)《金信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本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11)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产品合同(截取表述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相关页)、产品获批证明或备案证明文件(如证监会出具的同意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理财计划备案报告等)以及我司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2、如果为资产托管人代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应由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填写及提供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名:
■
注: 1、资料(1)-(5)可通过我司官网-客服中心-表单下载打印,请用正楷准确填妥并按表单要求盖章签名;
2、资料(6)-(12)由管理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管理人公章;
3、资料(13)-(18)由托管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托管部门章。
五、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407
开户行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5: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参阅《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049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联系人: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址 :www.jxfunds.com.cn
电子邮件:chenjin@jx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连
联系人:耿冠华
联系方式:0755-82558103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方式:0571-88911818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方式:021-5450999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联系方式: 021-20665952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方式:010-6083899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方式: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方式: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方式: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茹
联系方式:0755-84034499
客服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 www.buyfunds.cn
(11)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云强
联系方式:7717937187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联系方式:86-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年7月3日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经办律师:梁丽金、张兰
联系人:张兰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十层审计十六部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电话:13161760582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
联系人:洪祖柏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