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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藏东财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财中证光伏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5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东财中
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
藏东财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90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 年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3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3年 9月 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818
份额类别 东财中证光伏指数发
起式 A
东财中证光伏指数发
起式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元)
29,589,005.97 6,405,094.57 35,994,100.5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2,530.77 313.26 2,844.03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9,589,005.97 6,405,094.57 35,994,100.54
利息结转的份
额 2,530.77 313.26 2,844.03
合计 29,591,536.74 6,405,407.83 35,996,944.57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10,000,350.04 0.00 10,000,350.04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33.7946% 0.0000% 27.7811%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认购费
1,000.00 元。
- -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00% 0.0000%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 9月 1 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
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
(含)。
4、对下属份额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
额份数占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占
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均指占该类别份额份数的比例;对于合计数,指占基金整
体的份额份数的比例。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350.04 27.7811% 10,000,350.04 27.7811% 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0.00 0.0000% 0.00 0.0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00% 0.00 0.0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00% 0.00 0.0000% -
其他 0.00 0.0000% 0.00 0.0000% -
合计 10,000,350.04 27.7811% 10,000,350.04 27.7811% -
注:仅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持有发起份额。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
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
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
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
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
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
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
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
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
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