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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2016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6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7、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认购以金额申请,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笔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须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对于T日(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下文同)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msjyfund.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相关事宜。
14、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参见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17、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间增设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20、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002449
(三)基金类型:混合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2016年4月13日-2016年5月12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销售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三)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柜面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资金缴纳:投资人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资金账户,基金认购方可成功。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五)认购限额:投资人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二)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以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适用的认购费率为1.20%,认购期利息为1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1.20%)÷(1+1.20%)=1,185.77(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85.77=98,814.23(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1.00=98,82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基金份额98,824.23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交易系统:发售募集期9:30-17:00(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3)资金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4)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5)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资金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7)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指定银行账户资金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9)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0)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11)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二)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与,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清算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退款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3、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stock.pingan.com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网站:www.fund123.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站:www.10jqka.com.cn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朱亚菲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网站:www.myfund.com
(1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0
网站:www.bundwealth.com
(1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站:www.lufunds.com
(16)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客服电话:400-819-6665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38854009
网站:www.buyforyou.com
(1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网站:www.qianjing.com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站:www.yingmi.cn
(1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联系人:张婷婷
网站:www.jimufund.com
(2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站:www.noah-fund.com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网站:http://8.jrj.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吴翠蓉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