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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18527
下属基金简称 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528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9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30天最短持有期到期后方可申请赎回
基金经理 张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动态调整投资组合,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预测各类资产在长、中、短期收益率的变化情况,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债券类属配置。 2、目标久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主要包括子弹式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其中,子弹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两极策略是将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极;而梯式策略则是将债券到期期限进行均匀分布。 4、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各券种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利差等。如果预计利差将缩小,可以卖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或通过买断式回购卖空收益率较低的债券,买入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反之亦然。 5、动态增强策略 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多种灵活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1)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并买入债券的操作,套取债券全价变动和融资成本之间的利差。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通过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6、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为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的信用债,对信用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其中,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项信用评级,若无债项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于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评级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前述比例约定。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
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同时本基金将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趋势的判断,通过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来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追求基金资产安全。 8、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 + 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暂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30天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笔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请。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0%
其他费用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存在不同债券品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
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等因素变化以及判断不足的影
响,导致基金的债券品类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2)持有期锁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
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抵押资产的流动性一般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
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等风险。
(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
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
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
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
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未知价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
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