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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5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8542
混合E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6月15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
开放频率
持有满一年,在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6月15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刘建岩
证券从业日期2006年7月3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6月15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景明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7月7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由南方荣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债券
投资范围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
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
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合计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30%;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合计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
主要投资策略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
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
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 对于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本基金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红利再投
资份额的锁定期、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均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5%
销售服务费-0.3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期权/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
其他费用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
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
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
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
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3)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
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
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
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
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
其他风险。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
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
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
金净值的波动性。
(5)投资于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为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
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
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
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
经营情况出现变化,导致信用评级机构调整对创设机构或所保护债券的信用级别,引起信用
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的风险。
(6)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可能面临基金
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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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公司经营风险;(5)购
买力风险;(6)信用风险;(7)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8)再投资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
(1)管理风险
(2)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本基金将可能无
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
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
总份额的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该部分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不超过基金总份额30%
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
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
取消赎回,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施备
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摆动定价、
暂停基金估值等,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
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3)其他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仅为基金业绩提供对比的参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不代表
基金实际的收益情况,也不作为对基金收益的预测。本基金实际运作中投资的对象及其权重,
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及其权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同,销
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但销售机
构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
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
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6、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
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
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南方荣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3月15日证监许可
[2023]59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经2023年5月1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南方荣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3年6月15日起,《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南方荣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
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荣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