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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预期投资收益越高,所伴随的预期风险越大。本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系统性影
响,其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1、利率风险:对于债券投资而言,利率风险是最重要的系统性风险。利率的变
化将直接导致债券价格的变化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于后市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的预
期,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此外,利率的变化将带来票息的再投资风险,对基金的
收益造成影响。
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
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将直
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直接影响债券发行人的支付本息的能力。证券市
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映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造
成投资者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个别风险
个别风险是指某个行业或某只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上市公
司经营风险等。
1、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发行人出
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资
产损失的风险。
2、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
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在市场或个券、个股流动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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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另
一方面是指本基金面临大量赎回而无法及时变现其资产而造成的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
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 赎回款
项被延缓支付、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等风险。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以及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
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
的原则在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良好。
从投资组合比例上看,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
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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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和可投资性。
从投资组合限制上看,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比例设置符
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流动性风险相对可
控。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
组合状况决定是否部分延期赎回。同时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具体措
施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部分延期赎回;(4)摆动
定价;(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
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
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
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
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收到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3)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七、暂停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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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
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
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参与申购和赎回交易时存在承担申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及
其他成本的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
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
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
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
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
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
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
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
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四)运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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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风险: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
断、决策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
判断而产生的风险,或者由于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
2、交易风险:指在基金投资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3、运作风险:由于运营系统、网络系统、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等
突发情况而造成的风险,或者由于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和错误而产生的风险。
4、道德风险:指业务人员道德行为违规产生的风险,包括由内幕交易、违规操
作、欺诈行为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
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
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
金合同约定时,基金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
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
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
2、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
本、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和基金估值方法之间的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
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作为一只指数型基金,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标的指数的风险:即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
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
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2)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同业存单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
个同业存单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
素、发行人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
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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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
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
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跟踪偏离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
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
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
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i.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
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ii. 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
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iii. 由于标的指数是每天将利息进行再投资的,而组合同业存单利息收入只在
卖券时和付息时才收到利息部分的现金,然后才可能进行这部分资金的再投资,因此
在利息再投资方面可能会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
度。
iv. 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
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v. 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同业存单及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等费用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vi. 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
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
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vii. 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成份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
中该成份券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
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
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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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
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
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的当前成份券可能会改变、停牌、摘牌或违约,此后也可能会有其他同
业存单加入成为该指数的成份券。本基金投资组合与相关指数成份券之间并非完全相
关,在标的指数的成份券调整时,存在由于成份券停牌、违约或流动性差等原因无法
及时买卖成份券,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当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摘牌
或违约时,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而导致基金净值下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
大等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
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但并不保证能因此避免该成份证券对本
基金基金财产的影响,当基金管理人对该成份券予以调整时也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3、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以外,本基金投资范围还包括非属成份券
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以及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
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
用风险。
4、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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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
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
险。
5、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
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
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的申请。即投
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或转换的风险。
6、本基金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部分延期赎回
的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
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
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
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
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
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
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主要是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