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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87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7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7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7月1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7月1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7月14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3年7月14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发起式联接A 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发起式联接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8721 018722
各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 50 万元 1.00%
50 万元 ≤ 申购金额 < 100 万元 0.60%
申购金额 ≥ 100 万元 每笔1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1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2)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 7天 1.50%
持有期限 ≥ 7天 0.00%
对持续持有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6.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6.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北京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一层107-108A(100089)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64709882
传真:010-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上海星展银行大厦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单元01室
电话:021-20502850
传真:021-20502996
(8)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9)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10)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2)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3)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4)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n 95574
2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jrcb.com 96198
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bhb.com.cn 95541
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drcbank.com 0769-961122
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hfbank.com.cn 95395
6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ibank.com 400-818-0100
7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9ifund.com 400-158-5050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http://8.jrj.com.cn/ 400-166-1188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licaike.hexun.com 400-920-0022、
021-20835588
10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uilinbd.com 025-66046166
11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wacaijijin.com 021-50810673
12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www.tenganxinxi.com 95017
13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baiyingfund.com 95055-4
14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boserawealth.com 4006105568
1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noah-fund.com 400-821-5399
1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www.zlfund.cn 4006-788-887
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1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howbuy.com 400-700-9665
1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123.cn 95188-8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richfund.com 400-820-2899
2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400-877-3772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leadfund.com.cn/ 95733
2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www.harvestwm.cn 400-021-8850
24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rich.com 010-66154828
25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puyifund.com/ 400-080-3388
2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xinfund.com 400-609-9200
2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snjijin.com 95177
28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zscffund.com 400-012-5899
2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30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zzfund.com 400-8180-888
3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funds.com/ 400-619-9059
32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wg.com.cn/ 021-20292031
3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xincai.com 010-62675369
34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ianfortune.com 400-673-7010
3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20fund.com.cn 400-799-1888
3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66liantai.com 400-118-1188
37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aixincf.com 4000048821
3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iyufund.com.cn 400-820-5369
39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zhongzhengfund.com 400-6767-523
40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pytz.cn 021-68889082
4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lufunds.com 400-821-9031
4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43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gccpb.com 4000-555-671
44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ifastps.com.cn 400-684-0500
45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nlc.com 4008-909-998
46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jd.com/ 95118、400-098-8511
47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fzinv.com 400-9302-888
48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49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www.ppwfund.com 400-666-7388
50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www.wanjiawealth.com 010-59013842
51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amcfortune.com 400-817-5666
5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5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www.ftol.com.cn 400-828-1288
5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c108.com 95587、4008-888-108
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5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95565
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95548
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或95551
5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400-888-8001
6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essence.com.cn/ 95517
6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sc.com.cn 95355
6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csc.com 95351
6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www.com.cn 956066
6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6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http://sd.citics.com 95548
6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wzq.com.cn 95330
6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gws.com 95514、400-6666-888
6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95525、400-888-8788
6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www.gzs.com.cn 95548
7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sc.cn 95360
7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jzq.com.cn 95386
72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ctgsc.com.cn 95399
7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dtsbc.com.cn 400-712-1212
7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lsc.com.cn 95570
7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gzq.com.cn 95328
7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du.com 400-818-8118
7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x168.com.cn 95584
7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www.swhysc.com 95523、400-889-5523
7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zts.com.cn 95538
8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firstcapital.com.cn 95358
8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westsecu.com 95582
8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lzq.com 95368
8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www.wkzq.com.cn 40018-40028
8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www.china-invs.cn 400-600-8008、95532
8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18.cn 95357
8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8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ajzq.com 400-196-2502
8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tfzq.com 400-800-5000
8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iztzq.com (024)95346
90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http://www.xyinsure.com:
7100/kfit_xybx 400-080-8208
9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fund.sinosig.com/ 95510
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后续销售机构增减或信息变更将在本公司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华夏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中证港股通50ETF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