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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了《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公告中“重要提示”和“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中的发售时间安排更正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详细如下: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