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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1日起对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类别,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B类基金份额类别。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018850;简称:博时合晶货币A);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004985;简称:博时合晶货币B)。
(2)基金费率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基金分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15% 0.15%
托管费率(年费率) 0.05% 0.0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0.01元 0.01元
直销机构 0.01元 0.01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代销机构 0.01元 0.01元
直销机构 0.01元 0.01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0.0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0.01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注: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其他
本基金新增A类基金份额将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进行销售,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网站。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并于2023年7月11日生效。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8日
附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设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设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方法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方法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均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的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定期进行结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按月结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定期进行结转。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按月结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将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临时报告
16、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均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资产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基金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三)基金资产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的估值错误;基金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