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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975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消费升级混合发起式C 基金代码C 018976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9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孙文 2023年09月26日 2016年09月1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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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消费主题相关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通过综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及市场走势,结合经济、金融的政策调整、环境改变及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相关上市公司,本基金所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行业指的是在经济结构转型、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和生活水准和各项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不断满足且提升民众生活品质的消费行业。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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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
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收益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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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0 0.00%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年费金额单位:元。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1%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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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
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消费主题基金投资风险;
2、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3、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7、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8、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9、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