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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恒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揭示书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一般来讲,预期投资收益越高,所伴随的预期风险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所
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系统性影
响,其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1、利率风险:对于债券投资而言,利率风险是最重要的系统性风险。利率的变
化将直接导致债券价格的变化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于后市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的预
期,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此外,利率的变化将带来票息的再投资风险,对基金的
收益造成影响。
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
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将直
接影响债券发行人的支付本息的能力。证券市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映将影
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造
成投资者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个别风险
个别风险是指某个行业或某只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等。
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发行人出现违
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资产损
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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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在市场或个券、个股流动性不足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变现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另
一方面是指本基金面临大量赎回而无法及时变现其资产而造成的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
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 赎回款
项被延缓支付、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等风险。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政
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等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从投资策略上看,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
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本基
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
流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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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限制上看,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比例设置符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流动性风险相对可
控。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
组合状况决定是否部分延期赎回。同时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具体措
施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部分延期赎回;(4)摆动
定价;(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
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
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
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
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
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收到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3)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七、暂停估值
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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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
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
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参与申购和赎回交易时存在承担申购或者赎回产生的交易及
其他成本的风险。
(5)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在此情形下,投资人进行基金赎回时的成本将增加。
(6)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
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
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
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
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
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
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
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
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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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四)运作风险
1、管理风险: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
断、决策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
判断而产生的风险,或者由于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
2、交易风险:指在基金投资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3、运作风险:由于运营系统、网络系统、计算机或交易软件等发生技术故障等
突发情况而造成的风险,或者由于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和错误而产生的风险。
4、道德风险:指业务人员道德行为违规产生的风险,包括由内幕交易、违规操
作、欺诈行为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
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本
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
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
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
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本基金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部分延期赎回
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
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
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
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
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
引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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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
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
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
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
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 投资信用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
易对手 较少,导致难以以合理价格进行变现的风险。
(2)偿付风险: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环境及变化,
创设机 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影响信
用衍生品结算的 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变
化引起 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
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
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
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
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
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七)其他风险
主要是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