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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基金销售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华夏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
兴业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
汉唐证券、北京证券
山西证券、渤海证券
重要提示
1.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36号文批准。
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04年4月27日起至2004年5月31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中国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汉唐证券、北京证券、山西证券、渤海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
5.本基金募集最低限为2亿元,但不设最高设立募集目标。
6.本基金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明原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即本基金之基金注册登记人)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申请,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账户” ),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元,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消。
10.销售网点对投资者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确认该申请成功,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和资金,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第2日起到各基金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将在基金成立之后按投资者的预留地址将《认购交易确认书》邮寄给投资者。
11.本公告仅对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4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13.关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中国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汉唐证券、北京证券、山西证券、渤海证券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查阅各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地方报纸上刊登的公告。
14.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9588-#或投资理财中心直销热线电话(010-85252345, 021-63513925, 0755-83195090)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根据发行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发行事宜做适当调整。
一、募集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
5.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
6.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在全国462个城市的8993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巢湖、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兰州、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银、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汕头、中山、珠海、潮州、河源、揭阳、茂名、梅州、清远、汕尾、韶关、阳江、湛江、云浮、肇庆、三水、南海、英德、澄海、连州、兴宁、信宜、化州、高州、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郑州、许昌、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绥芬河、双城、阿城、尚志、五常、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宜昌、宜都、当阳、麻城、武穴、枣阳、老河口、大冶、钟祥、沙市、洪湖、石首、丹江口、赤壁、蒲圻、汉川、应城、安陆、广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大安、敦化、珲春、图门、龙井、公主领、梅河口、集安、蛟河、济南、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淮阴、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潭、贵溪、新余、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辽、宁波、奉化、余姚、慈溪、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宁、格尔木、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安、咸阳、兴平、榆林、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上海、深圳、沈阳、成都、达州、绵阳、德阳、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天津、拉萨、厦门、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个旧、开远、丽江、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重庆、总行营业部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0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在以下23个主要城市的240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上海、深圳、长沙、北京、广州、杭州、南京、宁波、重庆、济南、武汉、沈阳、天津、成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17个主要城市的200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大连、南京、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汕头。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4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1677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广东证券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3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武汉、昆明、广州、顺德、南海、三水、东莞、茂名、梅州、肇庆、韶关、潮州、中山、河源、清远、汕头、汕尾、揭阳、阳江。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国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98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4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4864818-632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华夏证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6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2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哈尔滨、大连、天津、武汉、绵阳、西安、杭州、佛山、福州、南京、烟台、义乌、长春、珠海、萧山。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18、027-6579988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汉唐证券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363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北京证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福州、桂林、柳州、南宁、玉林、上海、深圳、杭州、苏州、天津、武汉、成都、西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8431166-80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28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太原、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12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2-2748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网站。
7.设立募集期与发行时间
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行时间为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31日(包括周六、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设立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8.募集目标
本基金募集最低限为2亿元,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基金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书面委托、金额认购的方式。
10.基金成立
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内,如基金净认购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投资者人数不低于100人,则基金发起人可依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行,宣告本基金成立;如果在设立募集期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2亿元人民币或投资者人数不足100人,本基金不能成立。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2.认购受理:在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销售网点每日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发行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
4.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信息和足额认购资金,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者。认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完成,待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可到提出申请的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也会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认购交易确认书》,或由代销机构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
5.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和传真委托的方式进行认购。
6.投资者的单笔认购起点为100元,在发行期内可以重复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已经获得基金账号的投资者,可以在任何销售网点进行重复认购;尚未获得基金账号的投资者,只能在其办理开户的销售网点进行重复认购。
三、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将被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费、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
认购费用和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1.0%。
认购费用和认购份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投资者认购金额1万元,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认购期利息为2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10,000×(1-1%)+20】/1.00=9,920份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04年4月27日至5月31日,9:00-17:00。
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dcfund.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由直销网点当时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A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直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
2. 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011-801404000013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黄浦延安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044094-8600-12064618025001
②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
银行账号:06671308150010526
③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④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066041018002247518
②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③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大成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大成投资理财中心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汇款已经到帐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
(3)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5)没有汇款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中国银行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②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④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 预留印鉴(与资金帐户预留印鉴一致);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⑥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提出认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交通银行
个人投资者: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大成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立大成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大成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兴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4月27日至5月31日9:00-16:3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前,须事先办妥本行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资金。
(2)开立基金账户
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3)业务委托
持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4)成交确认
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须事先在本行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预留印鉴片。
(3)业务委托
机构投资者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4)成交确认。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四)中国民生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4月27日至5月31日,9:00~ 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民生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民生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个人)》。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民生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 没有民生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民生银行机构活期存款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机构)》(盖立预留印鉴及公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客户在办理认购时,除填写交易委托单外,还需开具转帐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中国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汉唐证券、北京证券、山西证券、渤海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31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清算与交割
1、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被归集在本公司开立的清算总账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利息,在基金成立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退款事项
1.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本公司规定的资金最迟到帐时间;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成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3.发行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净销售额小于2亿元人民币或最低认购户数低于100户,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发行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投资者。
八、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如果实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认购户数达到100户,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宣告基金成立。
1.基金募集期截止后,由托管银行出具基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九、发行费用
本次基金发行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发起人承担。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发起人
基金发起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李宏伟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李宏伟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4、直销机构: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75
联系人:王艳、孙岩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联系人:周阳、熊丽娟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联系人:范丽萍、蒋敏蕾
5、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中心
(2)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方诚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
(3)兴业银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传真:0591-7845504
联系电话:0591-7839338
联系人:陈丹
(4)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法定代表人: 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8610)65229094
联系电话:(8610)65226699-2055
联系人:吴杰
(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25666
联系人:张玲
网址:www.lhzq.com
(6)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210
联系人:陈新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陈建东
网址:www.ebscn.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顾文松
网站:www.gtja.com
(10)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网站:www.csc108.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钟俊杰
网址:www.newone.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站:www.htsec.com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站:www.xyzq.com.cn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网址:www.dfzq.com.cn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w2000.com.cn
(17)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18、027-65799883。
网址:www.cz318.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4864818-63266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19)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8431166-8010
联系人:文晓波
网址:www.bjzq.com.cn
(2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邹连星 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21)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网址:www.ehantang.com
(2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
联系人:王红彦
网址www.guosen.com.cn
(23)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2-27483685
联系人:程罡
网址:www.ewww.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报社大院报业大厦12层C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21-53599588
传真:021-63513900
联系人:梁之平、焦珺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F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西街六号贡院六号E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张涌涛
经办律师:黄伟民 刘伟宁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651768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人代表: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笑 陈玲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电话
1、 客户服务中心 021-53599588-#
2、 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010-85252345/46
3、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0755-83195090/5236
4、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021-63513925/26
附件二: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1)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www.bank-of-china.com
(2)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3)兴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4)中国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6)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210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770
网址:www.ebs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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