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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年第3号)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11011
下属基金简称 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194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邹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1年2月12日
基金经理 李文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7月4日
其他 融通产业趋势精选2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期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止,自2023年3月16日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趋势,精选优势行业的优质个股进行中长期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以下简称“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被调整进入创新层或基础层,或终止挂牌(因转板上市被调整出精选层的除外),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及时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封闭运作期届满转型后,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型后,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产业趋势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会面临参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交易产生的公司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风险等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于2023年8月22日增设C类份额,截至本报告送出日,本基金C类份额无可参考的年度报告。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6%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
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型后,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60%-95%,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如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
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本基金如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会面临新三板机制下因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度
风险、经营风险、降层风险、终止挂牌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
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
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
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
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过低面临清算的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
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
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
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
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