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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23 年第 10 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 日收益 (即投 资者日 收益逐 日
累 加 ), 投 资 者 日 收 益 =投 资 者 当 日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10000* 当日每万份基 金份 额收益 (保留到 分,即 保留两 位
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 付日在 南方 基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登 记在册 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
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直接 计入 其基金
账户,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国 家税 务总局 《关于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有
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字[2002]128 号 ),对 投 资 者 (包
括个人 和机构 投资 者)从基 金分配 中取 得的收 入,暂不 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
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
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 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
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