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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核心优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2024年06月12日(信息截至:2024年06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核心优势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9361
份额简称 富国核心优势混合发起式C 份额代码 019362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01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经理 孙彬 任职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3月13日
基金经理 吴栋栋 任职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深入研究、自下而上、尊重个性、长期回报”为投资理念,结合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并将投资理念和分析方法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个股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秉承公司的投资理念,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具体操作上,主要采取“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挑选出高性价比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投资;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的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汇率估值折算)*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2024年03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
7≤N<30天 0.5%
N≥30天 0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
内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基金总规模设置阶梯式管理费率,当基金总规模超过一定值时,对于超出部分按较低的管理费率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整体年管理费率计提,整体管理费年费率随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而变化。具体如下: (1)当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不高于100亿元时,管理费年费率为1.20%。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X×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X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当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100亿元时,100亿元及以内的基金资产净值部分适用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20%,超过100亿元的基金资产净值部分适用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60%。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1.20%×100亿元+0.60%×(X-100亿元)]÷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X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8,000.00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
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本基金暂未披露过年度报告,暂无综合费率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
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
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等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
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6、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
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
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
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交易日不同、临时停市、交易机制、代理投票、汇率
风险、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等。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7、存托凭证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
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8、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
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9、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基金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科创板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具体包括:公司治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投资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集中
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10、终止清盘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方式延续。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11、管理费率上调的风险
本基金根据基金规模设置阶梯式基金管理费率,即当基金资产净值超过约定数值时,基金管理
人对于超出部分按较低的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因此,当基金规模下降至该约定规模以下时,可能
导致管理费率的上调。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