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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浙商汇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019443
契约型开放式
2023年11月21日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浙商汇金中证同业存
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中证同业存
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证监许可[2023] 1801号
自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7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11月21日
1,464
1,719,710,793.14
503,285.72
1,719,710,793.14
503,285.72
1,720,214,078.86
-
-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是
2023年11月21日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