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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2日起限制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美元销售的申购业务,并调整人民币销售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如下:
自2024年1月12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人民币)(代码:005698)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美元现汇)(代码:019447)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美元现钞)(代码:019448)的金额均应不超过15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