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编制日期: 2023 年 9 月 21 日
送出日期: 2023 年 9 月 2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基金代码 019521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1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521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2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522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3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523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鲍无可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6 月 2 日
注: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时间的不同,设置 A1 类、 A2 类、 A3 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对
应的管理费率分别为 1.20%/年、 0.80%/年和 0.60%/年。除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外,其他投资者认、申购本
基金所购买的基金份额均为 A1 类基金份额。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A1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份额升级日指基金份额持有
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和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基金
份额自动升级为 A2 类基金份额;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 A2 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A3 类基金份额。其中,
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使基金登记机构无法实施升级的,相关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工作日为份额
升级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通过投资具备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2 页 共 8 页
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95%(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 5、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股票期权
投资策略;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0、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11、信用衍生
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使用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
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1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5,000,000≤M<10,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3 页 共 8 页
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含管理人
固有资金)
M<1,000,000 0.1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5,000,000≤M<10,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 1.50% -
7 天≤N<30 天 0.75% -
30 天≤N<180 天 0.50% -
N≥180 天 0% -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2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20% 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0.80% 管理人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60% 管理人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管理人固有资金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1.20% 管理人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80% 管理人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管理人固有资金
赎回费
N<7 1.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7 天≤N<30 天 0.75% 管理人固有资金
30 天≤N<180 天 0.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N≥180 天 0% 管理人固有资金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 A3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20% 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0.80% 管理人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60% 管理人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管理人固有资金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M<5,000,000 1.20% 管理人固有资金
5,000,000≤M<10,000,000 0.80% 管理人固有资金
M≥10,000,000 1,000.00 元/笔 管理人固有资金
赎回费
N<7 1.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7 天≤N<30 天 0.75% 管理人固有资金
30 天≤N<180 天 0.50% 管理人固有资金
N≥180 天 0% 管理人固有资金
注:1、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可认购、申购本基金 A1 类、 A2 类、 A3 类基金份额,其他投资者仅支持认购、
申购 A1 类基金份额。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4 页 共 8 页
2、本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除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申购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本基
金 A2 类基金份额和 A3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A1 1.20%
A2 0.80%
A3 0.60%
托管费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特殊的基金份额设置,使得投资者赎回时的基金份额与申购时基金份额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管理人合理让利型基金。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时间的不同,设置 A1 类、 A2 类、
A3 类三类基金份额。每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管理费,每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三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率分别为 1.20%/年、 0.80%/年和 0.60%/年。目前,本
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开放认购、申购、赎回; A2、 A3 类基金份额不开放认购、申购(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申购除外),仅开放赎回, A2、 A3 类基金份额由满足一定条件的相应份额升级而来。投资者可单独
申请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除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申购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仅可
选择 A1 类基金份额。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A1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份额升级日指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和
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A2 类基金
份额;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 A2 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A3 类基金份额。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
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等
特殊原因致使基金登记机构无法实施升级的,相关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工作日为份额升级日。若投资者多次
认购/申购 A1 类基金份额,则其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持有期限,分别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升级。
因此存在投资者赎回时的基金份额与申购时基金份额不一致的风险:即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为 A1 类基
金份额,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时间超过一年赎回的,其赎回的基金份额为升级后的 A2 类基金份额,持有
本基金份额时间超过三年赎回的,其赎回的基金份额为升级后 A3 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持有期限,在同一类别基金份额内,赎回遵循“先
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该类基金份额时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在基金份额升级日赎回时(在份额升级日前一日收盘后至份额升级日当日收盘前),若投资者提交
升级前份额对应类别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升级折算比例,优先赎回升级份额,不足部分则继
续赎回未升级的该类份额。
4、对于持有多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若在某类基金份额升级日同时提交多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将优先处理较高级别份额的赎回。即若投资者同时提交 A1、 A2、 A3 三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将
按照赎回规则优先处理 A3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再处理 A2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最后处理 A1 类基金份额的赎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5 页 共 8 页
回。
份额升级日赎回时,由于赎回规则以及销售机构显示问题,可能面临优先赎回升级后持有期限较长份
额、实际赎回的各类别份额及份额数与投资者预期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因不同份额类别的管理费不同,各类份额净值长期存在差异,相应导致基金份额转换为更低管理费率
的基金份额后资产不变、份额数量减少,即存在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量变化与预期不一致的风险。
因份额随持有期自动升级,业绩展示相较常规基金而言存在差异,不同销售机构能实现的展示方式也
可能存在不同,投资收益展示规则、方式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由于三类份额的净值不一样,份额升级过程中,因尾数处理,其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均由升级后对应的
基金份额所属财产承担,因此可能存在承担折算损益的风险。
5、因本基金在非工作日无法处理基金份额升级,且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使基金登记机构无法实
施升级的,相关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工作日为份额升级日,使得存在投资者实际持有某类基金份额的时间比
上述规定的升级条件的持有时间更长的风险。
6、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计提方式区别与普通基金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计提的按当日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前的该类基金份额的
资产净值的对应费率计提,区别于普通基金采用前一日该基金份额类别的资产净值进行计提。
7、策略风险。本基金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选取相应的投资策略。此分析过程主要是建立在一系列的
理论假设基础和定性及定量指标之上的,评估的结果可能与市场变化的实际发展情况、市场对股票的认知
和理解存在差异。
8、模型风险。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 ”等分析
系统作为股票选择的依据,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
而导致投资损失。
9、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但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在锁定期内无法变现,
处于锁定期内的证券可能因为市场调整的影响而出现价格波动的风险。
10、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定义为由于投资标的物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产生的风险;
(3)结算流动性风险:定义为当基金之保证金部位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
低于维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4)基差风险:定义为期货市场价格与连动之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
(5)信用风险:定义为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之风险;
(6)作业风险:定义为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1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6 页 共 8 页
的损失。
12、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13、汇率风险: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
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4、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如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
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
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
其他特殊风险。
1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本
身。如果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
险时,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的价格冲击较大。
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以某一价格强
制赎回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
可能遭受损失。
16、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计划在国债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国债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量上的
风险。
(2)基差风险
国债期货基差是指国债现货价格与国债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
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计划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
本计划所投资的国债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国债期货当月和近月合约。当本计划所持有的合约临近交割期
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
产生影响。
(4)国债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
由于国债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账户的资金低于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保
证金,国债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直接影响本计划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5)杠杆风险
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其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计划可
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委托财产本金的损失。
17、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
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按照有关要
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18、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7 页 共 8 页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
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
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
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
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19、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 A 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活跃度可能弱于 A 股其他板块,由此导致该板块流
动性欠佳。此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中,不同流动性的企业在不同市场行情下(牛市/熊市)的流动性风险各
不相同,流动性差的企业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要高于流动性好的企业,熊市风险高于牛市风险,但也有少数
企业与之相反。
(2)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首先,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其次,退市情形更多,新增
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第三,执行标准更严,
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
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因此科创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更大。
(3)投资集中的风险
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主要是科技创新主题的企业,股票的风险特征存在一定趋同性,股票价格的波动也
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同向变化,分散化投资的效果可能不显著,有投资风险相对集中的风险。
(4)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新股上市后的前 5 个交
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5)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
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可能会影响科创板的整体运行、股价波动
等。
20、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投
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
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
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
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1、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
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 4、信用风险; 5、操作和技术风险; 6、合规性风险; 7、
税负增加风险; 8、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9、其
他风险。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 8 页 共 8 页
(二)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96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
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 400-8888-606]
1、《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景顺长城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