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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7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29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交通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对募集规模的进行控制。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11、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10月15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等指定网站上的《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14、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5、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6、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富安达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富安达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富安达基金的互联网网站www.fadfunds.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富安达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19、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7943
基金简称: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上,结合量化方法追求超越标的的业绩水平。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网址:www.fadfunds.com
2.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fadfunds.com
微信服务号:富安达基金富管家
客服电话:400-630-6999
(十) 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hysec.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 话: 021-38631117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电话:4008211357
网址:www.huajinsc.cn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95510
传真:010-85632773
网址:www.sinosig.com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 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s://www.95579.com/
2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热线: 953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网:www.howbuy.com
好买基金交易网:www.ehowbuy.com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3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热线:400-012-5899
公司网站:http://www.zscffund.com
3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jjmmw.com、www.zlfund.cn
3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电话: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3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网址:http://a097500.atobo.com.cn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86-021-505835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7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9-8318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网址:www.10jqka.com.cn
3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4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s://www.yilucaifu.com/
4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web/fund_index
4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4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传真:021-50810687
客服电话: 400-711-8718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7:00,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募集时,若基金合同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本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二)认购费用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认购费率予以优惠。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表1: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认购金额(M) 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1.0%
100万≤M<200万 0.6%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按笔收费,1000元/笔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99059.9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99059.9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已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10月21日到2019年11月15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卡(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风险提示函》;
(6)填妥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7)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按业务需要);
(9)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10683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世纪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1909609110802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5.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943”。
(2)个人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面签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于直销柜台提交认购申请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10月21日到2019年11月15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完整填写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完整填写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完整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书》(如需,加盖公章)
4)完整填写的《业务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完整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加盖公章)
6)完整填写的《风险提示函》(加盖公章)
7)完整填写的《投资者权益须知》(加盖公章)
8)完整填写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9)完整填写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公章)
1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公章)
13)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4)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15)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16)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董事会、股东、股东会、股权结构及投票表决权的相关章节 (加盖公章)
17)股东、董事会及高管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加盖公章)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四)强实力机构专业投资者的要求,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8)提供近1年末的净资产证明不低于2000万元及金融资产资产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
19)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有效印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943”。
(2)机构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邮寄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购买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传真(签订传真协议)办理,录音取证;购买非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办理,并全程录音、录像。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4)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代销本基金的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 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条件下,本公司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蒋晓刚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吴定婷
电话:(021)61870999-6203
传真:(021)61870888-6203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点"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 (免长途)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蒋晓刚
电话:(021)61870999-3602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孙爱民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陈颖华
经办律师:陈颖华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1)85185111
联系人:虞京京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虞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