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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 136号文批准。
2、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03年12月15日到2004年1月12日同时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
5、本基金发行对象为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网站、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及网站,以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及网站,以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本公司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8、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笔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
9、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人确认,不可以撤销。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成立后第3天起到原认购点查询认购结果或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2月11 日《中国证券报》、12月12日《证券时报》和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
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行的相关事宜。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基金的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告。
14、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1111)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83196353)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咨询电话(95555)垂询认购事宜。
15、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投资目标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七)发行对象
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或本公司网站
具体认购地点、网站和联系方式如下: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
电话:0755-83196353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易强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联系人:胡巧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上海浦发大厦22层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联系人:郭静
(4)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代销: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及网站:
在以下全国25个一级分行34个城市的近330个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沈阳、南京、西安、广州、武汉、成都、杭州、重庆、兰州、大连、南昌、长沙、福州、青岛、天津、济南、昆明、合肥、乌鲁木齐、厦门、哈尔滨、郑州、增城、番禺、丹东、无锡、苏州、黄石、宜昌、宁波、温州。
25个省(市)一级分行的联系地址参见附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及网站:
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3)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
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点: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其他代销机构
在发行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各销售机构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公告。
(九)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行期自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总发行期不超过三个月。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本基金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100人,则本基金满足成立条件,可依法宣告成立。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为零。
认购资金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净认购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基金单位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期截止日前20天(由于资金结算原因,起息日为T+2个工作日,当日为星期五,周六、周日为非工作日,故实际享受利息为16天),投资5,000元认购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依法成立时,该投资者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元×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元-0元=5,000元
认购份数=5,000元/(1.00元/份)=5,000份
利息折成的份额=(5,000元×16天×1.89%/360天)/(1.00元/份)=4.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可得到5004.2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行期内本公司网站、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及网站,以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非限额发售。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及网站,以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3、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5、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招商银行、招商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或兴业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个人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或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提交认购申请。具体流程请见下文有关章节。
(一)在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或本公司网站办理:
A. 直销中心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周六、周日、节假日
不受理),上午9:00至下午17:00。
2、(1)开户及认购程序: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清算账户: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3189188810001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08584001024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102584003247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18100005027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08290003020
(2)到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B、通过公司网站开户认购
1、 持有银联转账CD卡的客户,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通过“招商一路通”-“基金账户开户”,根据提示开立基金账户。
2、 业务受理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顺延至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3、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4、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基金网站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或网站办理: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 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招商基金公司。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招商基金)。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开户认购
1、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存折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客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003年12 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招商基金公司。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进行。
(三)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或网站办理: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② 本人招商证券牛卡;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办理
(1)牛网交易快速通道中输入本人牛卡号及交易密码;
(2)选择“开放式基金网上开户”菜单;
(3)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确认接受此风险提示后进入开户界面;
(4)某些资料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等信息已从数据库中提取,
除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不能更改以外,其他资料均需投资者本人输入;
(5)网上开户界面有详细的帮助信息,如仍有疑问请致电400-8888111咨询。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招商证券牛网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交易密码进行。
(四)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①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
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②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
-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
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六)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开户申请表;
②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招商银行、招商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或兴业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提交认购申请。
(一)在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清算账户: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3189188810001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08584001024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102584003247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18100005027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现代支付系统编码:308290003020
(3) 到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办理基金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招商基金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招商证券牛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招商证券牛卡。
3、 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四)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⑤ 填写开户合同书。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④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①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②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
-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尚未开立资金帐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⑥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4、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月12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形成的利息(确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按金融同业存款利率计息),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募集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出具相应的认购户数证明。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因本基金未达成立条件而导致本基金无法成立,则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3196477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刘凯
(二)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尉华
电话:83195259,83195226
传真:83195201
联系人:姜然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3196353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易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1111
125906168(限中国移动手机拨打,跨区域免长途费)
北方总部地址:北京市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B2104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联系人:胡巧
华东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58796616
联系人:郭静
2、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3195050
联系人: 朱小姐、刘小姐
3、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钟俊杰
4、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权唐
5、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顾文松
6、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 7541476
传真:(0591) 7546058
联系人:潘峰
统一咨询电话:(0591) 7543114
(五)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3196380
传真:(0755)83196405,83196436
联系人:郝文高
(六)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808室
法人代表:胡莲萍
电话:(010)84534055
传真:(010)84534066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小军
联系人:王明涛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路99号16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联系电话:(021)63350202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凡、陶坚
联系人:胡凡
附:本基金各直销中心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基金的25个省(市)一级分行联系地址,其他销售机构营业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公告,或直接向各销售机构垂询。
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电话:0755-83196353,83196380;
传真:0755-83196405,8319643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电话:010-66211612;传真:010-662116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电话:021-68889916;传真:021-58796616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1111 125906168 (限中国移动手机拨打,跨区域免长途费)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进行电话预约以及认购相关事宜的咨询。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咨询电话:95555。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该电话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基金的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基金的总行营业部和一级分行联系地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 邮政编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 2001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 1000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38号金利来大厦 5106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 深圳市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 518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中大广场五矿大厦 31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 4000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市汉中路1号 2100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市中西顺城街248号 6100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05号 73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西安市和平路107号 71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 11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518号 4300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7号中银大厦 116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68号 15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南昌市八一大道162号 33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长沙市蔡锷中路24号银宏大厦B座一、二楼 4100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35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85号裕源大厦东楼 26607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55号 3002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21号 2500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 6500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肥市长江中路436号金城大厦 2300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郑州市纬五路66号 4500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0号 8300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 3610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1804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