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0月17日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
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
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将来经批
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系列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全面认识本系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系列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全债指数,按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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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
9月1日起变更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年度更新,更新内容
截止日为2020年10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2020年3季度报告,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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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4
第二节 释义 ................................................................. 4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7
第六节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47
第七节 基金的转换 .......................................................... 55
第八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8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59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74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77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估值 ...................................................... 78
第十三节 基金收益与分配 .................................................... 84
第十四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5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0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第十七节 风险揭示 .......................................................... 95
第十八节 基金终止与清算 ................................................... 101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3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5
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6
第二十二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7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28
第二十四节 备查文件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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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根据以上法
律法规修订后的《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系列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系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暂行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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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定》: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本系列基金: 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国泰金龙行
业混合”和经批准纳入系列基金旗下的其它基金组成;
基金: 指系列基金旗下相互独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各基金具有不同
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
基金份额: 指各基金的基金份额;
招募说明书: 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本系列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发行公告: 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及对本系列基金公告的
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或本基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依照本基金合同规定
金合同: 的条件和程序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任一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者: 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
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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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的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
登记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注册与过户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本系列基金各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期间,最长不超过
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终止日: 指基金出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按规定程序并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基金终止之日;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系列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国泰金龙债券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国泰金龙债券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一个基
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人
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
金份额、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元: 指人民币元;
日: 指公历年的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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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基金应收申购款、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
资所形成该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总份额后计算出的每基金份额的资
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
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
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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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
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
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
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20年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2008
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
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
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
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
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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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
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2019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
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
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
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
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公
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
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
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党委委员。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4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
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
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国际贸易和金
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
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5年5月起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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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州
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
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
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
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
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
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中国财政研究
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
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
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
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
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
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16年11月,在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起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工作于中国
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2年8月工作于中
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总监。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起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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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
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
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
管。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
规部主管。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年12
月1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
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
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
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
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任投资总监(FOF),
2020年8月起任投资总监(权益)。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2008年1
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
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
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
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二号)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20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
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
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
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2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
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6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
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9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
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四)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国泰金龙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