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7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55
十、基金的投资 .............................................................. 56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5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 66
十三、目标ETF的变更 ........................................................ 66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6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67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 71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 ........................................................ 72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二十 基金的业务规则 ........................................................ 78
二十一、风险揭示 ............................................................ 78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2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5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6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7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08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11]239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收益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的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联接基金,与目标ETF有以下联系和区别:本基金的目标ETF为上证180金
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本基金与目标ETF标
的指数一致,均为上证180金融股指数;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以求达到投资目
标,两者投资目标相似。两者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存在如下区别:
(1)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ETF 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
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
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面,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而本基金的目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目标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申购赎回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此
外,目标ETF符合上市条件申请上市成功后,投资者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
二级市场买卖目标ETF的基金份额。(3)在申购赎回方式方面,本基金暂不安排上市交易,
因此投资者只能用现金方式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申购与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而本基金的目标ETF属于交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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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目标ETF基金份额均采用实物申购赎回方式,申购和
赎回均以份额申请,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
确定。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2020年10月14
日起生效。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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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托管协议: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
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7、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8、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地区);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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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月8日起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元:指人民币元;
15、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1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24、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结束,基金管理人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26、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7、目标ETF: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ETF”),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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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ETF;
28、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ETF,与目标
ETF的投资目标相似,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
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本基金为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
29、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180金融股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2、T 日:指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3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35、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6、赎回: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
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39、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40、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41、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42、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4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44、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45、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6、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7、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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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
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
份额的价值;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2、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
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55、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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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
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
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
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
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
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
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
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
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
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
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
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
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
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