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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202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24年3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3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3月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3月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3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A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220 0202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届时以基金管理人最新披露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日 1.50% 1.50%
T≥7日 0%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届时以基金管理人最新披露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40)、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257060、C类015577)、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70)、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53060、B类253061)、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59、C类006569)、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64、C类002485)、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7)、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28、C类002186)、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6)、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275、C类003276)、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76)、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131、C类004132)、国联安鑫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129、C类004130)、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081、C类004082)、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083、C类004084)、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08)、国联安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138)、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68)、国联安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152、C类006153)、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863、C类020197)、国联安增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509、C类006510)、国联安增瑞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371、C类007372)、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300、C类007301)、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05)、国联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108、C类008109)、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390、C类008391)、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882、C类008883)、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880、C类008881)、国联安核心资产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864)、国联安匠心科技1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599)、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817、C类010818)、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994、C类020198)、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931、C类010932)、国联安核心趋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325、C类014326)、国联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636、C类014637)、国联安恒悦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672、C类013673)、国联安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893、C类013894)、国联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956)、国联安添益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955、C类014956)、国联安气候变化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6635、C类018681)、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6962、C类016963)、国联安鸿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6940、C类016941)、国联安恒盛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116)、国联安恒泰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3670)、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807)、国联安恒瑞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7694)、国联安恒通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9813)及国联安恒润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265)。
(2)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享有费率优惠,有关详情敬请参见相关公告或咨询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费率: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和赎回费率同正常申购和赎回费率。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定投申购费率的优惠,有关详情敬请参见相关公告或咨询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业务规则: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3)扣款金额:投资者应与具体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直销机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各代销机构定投业务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联系人:黄娜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766
网址:www.cpicfunds.com
7.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信息定制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官方微信账号(神基太保)、客服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手机短信可定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查阅202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上的《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相关事宜。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