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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天的滚动
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富国安和120天滚
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安和120天滚动
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
起式A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
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401 02040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78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期 2023年12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
份额级别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
债券发起式A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
债券发起式C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
债券发起式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10,000,000.00 1,000.00 10,001,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 -
募集份 额 ( 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000.00 1,000.00 10,001,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 -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 10,001,000.00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0,000.00 1,000.00 10,001,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
25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
用为1000.00元。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
25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
无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1,000.00 100.00% 10,001,000.00 100.00%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000.00 100.00% 10,001,000.00 100.00% 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24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日期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