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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鑫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湘财鑫睿债券 基金代码 020532
基金简称A 湘财鑫睿债券A 基金代码A 020532
基金简称C 湘财鑫睿债券C 基金代码C 020533
基金管理人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1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刘勇驿 2024年01月22日 2016年03月17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湘财鑫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
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债和可交债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1)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4)信用债(含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6)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湘财鑫睿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08%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300万 0.05% 特定投资群体
300万≤M<500万 0.03%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10% 场外份额
N≥30天 0.00% 场外份额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湘财鑫睿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00%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N≥7天 0.00% 场外份额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1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9,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投资标的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湘财鑫睿债券A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年度报告。
湘财鑫睿债券C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年度报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
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
造成的信用风险,以及无法偿债造成的信用违约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
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投资可转债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品种,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对这些条款研
究不足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
金未能在转债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
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
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
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
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
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
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
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
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
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
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2)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托协议,成为存托协
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式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
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3)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
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
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
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
使表决权。
5)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
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基金持有的
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
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普通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
险、政策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湘财基金官方网站:www.xc-fund.com,客服电话:400-9200-759。
●《湘财鑫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湘财鑫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湘财鑫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