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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
新增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4
年8月5日起,决定增加以下销售机构为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基金
代码:02059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销售机
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开通业务以销售机构具体业务情况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 020595
注:A/C/D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适用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客服热线
1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59-9288
2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20-1115
3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18-1188
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21-9031
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21-5399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700-9665
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32-5885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5021
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01-9301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52555
1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57
1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10-83275199
1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20-89629066
14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12-5899
1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20-5369
1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10-62675369
1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5177
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20-2899
1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400-678-8887
2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619-9059
2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98-8511
22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55-5671
23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89-9100
24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400-0808-8208
25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684-0500
26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25-56878016
27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90-9998
28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021-50206003
2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510
30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5055-4
31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803-2733
3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400-021-8850
3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799-1888
34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68-1235
35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80-3388
3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400-089-0555
37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00-2666
38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676-7523
3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21-20292031
40 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027-9899
41 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649-8989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仅适用
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具体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成立于2024年1月18日,该基金A、D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设置差异具体如下:
浙商中短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日 1.5% 100%计入基金财产
7 0.1% 25%计入基金财产
30 0% -
浙商中短债D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日 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N≥7日 0% -
四、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参与申购(含定投)业务,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
率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在销售机
构上线销售当日起,将同时参与销售机构上述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
以销售机构官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4年8月5日起,结束时间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
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折扣费率
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销售机构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
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销售机构。
4、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C/D份额,是同一个基金共同运作,但收费
方式不同。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同一基金产品不同份额的销售相关费用及运作相关费用的差
异,并根据需求选择,详情请见相应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更新)》及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